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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7月)
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08 19:09:00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我师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屯市孙氏品香烙馍店经营的烙馍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9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屯市孙氏品香烙馍店按规定抽取了烙馍2.54kg, 2026年8月20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6-HBJC-BG-7131G)表明: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8月20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孙氏品香烙馍店送达《检验报告》(No:2026-HBJC-BG-7131G)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凉皮。经询问当事人,抽检批次产品使用过脱氢乙酸钠,现已弃用,现场未发现相关食品添加剂。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凉皮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北屯市小郭骆瑞花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3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屯市小郭骆瑞花蔬菜水果店按规定抽取了姜1.52kg(2026年7月13日购进),2026年8月11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6-HBJC-BG-6979G)表明: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8月17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小郭骆瑞花蔬菜水果店送达《检验报告》(No:2026-HBJC-BG-6979G)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姜。经查,该批次姜是该店负责人骆瑞花2026年7月13日于北屯市晓付蔬菜水果批发店购进,当日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姜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已进行整改,并撰写召回公告向消费者召回2026年7月13日已销售的姜。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