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辖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含区间测速、电子警察),对各类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路段和限速标准
(一)区间测速路段
1.北屯市G216线249公里100米至269公里600米。
2.北屯市S756线0公里100米至17公里800米。
3.北屯市S756线52公里900米至68公里300米。
4.北屯市S703线20公里至38公里100米。
5.182团X401线1公里850米至17公里950米。
6.182团X401线20公里950米至34公里50米。
7.184团G576线189公里200米至204公里800米。
8.181团S759线0公里至181团S759线4公里300米。
9.181团S759线5公里700米至10公里700米。
(二)限速标准
以上区间路段机动车限速80公里/小时,凡行驶该路段机动车均须严格按照限速规定行驶。
二、电子警察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第十师北屯市G576线与S310线十字路口。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闯红灯: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压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指示标线。
3.逆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4.不按导向行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7日为公示期(公示期间对上述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罚款记分),自2026年9月28日0时起将对车辆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记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