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的委托,新疆交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第十师北屯-布尔津公路(S319线)升级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第十师北屯-布尔津公路(S319线)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第十师北屯市、布尔津县境内,起点位于与S688线(北黄)起点相接,终点接G217线布尔津南互通。
建设内容:项目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改扩建,设计时速为80km/h、100km/h,项目路线全长96.230Km,其中主线长95.219Km,联络线长1.011km,项目设置服务区1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与服务区合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人:蒋燕茹
联系电话:180958643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交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699052942
邮政编码:830002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10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保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558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