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师市第一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编辑: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08 16:03:00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及《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文件相关规定,第十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合下列单位(个人)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经过相关程序严格审核,现将2026年第十师北屯市第一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请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06-3370583 0906-3370033
地址:新疆北屯市博望西街242号207室
第十师北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