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监察员职责和名单
信息来源: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4-30 12:57:42
特约监察员职责:
1.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2.对制定纪检监察法规、出台设计全局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要制度、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3.参加师市监察委员会组织的专题调研、监督检查、咨询、理论研究、专项工作及不属于保密范围的群众工作督导、明察暗访、信访接待等工作;
4.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
5.办理师市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特约监察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第十师北屯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实施办法(试行)》,师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 娴(女)、王瑞峰、叶苏清、刘永红(女)、吴国飞、宋亚海、张曙红(女)、陈 玲(女)、周文新、夏翠莲(女)等10名同志为师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师市监察委员会第八届领导班子任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