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
机构职能
1. 师市妇联是师市党委领导下的师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团组织,是师市党委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师市妇联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指导和组织妇联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2. 依照新修订的妇联章程,组织和指导师市各级妇联组织履行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
3. 参与涉及妇女切身利益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实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 指导师市各级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改革工作。
5. 做好师市各行各业优秀妇女岗位建功先进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6. 负责师市妇联机关的各项工作;负责师市妇儿工委的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服务。
7. 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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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A411、A412室。
夏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6—3372499
0906—3905192
机构领导
苏 坤 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内设机构
暂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