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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17:58:0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农业局    浏览:

师市办发〔2023〕8号


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3年8月修订)》已经第十师北屯市2023年第8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20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兵团第十师办公室    北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

(2023年8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20〕7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兵团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25号)精神,充分挖掘第十师北屯市(以下简称“师市”)资源潜力,补齐发展短板,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师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师市实际,修订本奖补办法。

一、 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奖补扶持,师市畜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原则上每年总额预算1000万元。按照“先申报先扶持,先发展先受益,用完为止”的奖补原则,对畜牧业发展进行政策补助,充分调动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职工群众从事畜牧业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师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 组织领导

成立由师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畜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师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国家统计局兵团第十师调查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业务和奖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 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生猪奖补范围及标准

1. 奖补范围和规模要求。

生猪奖补范围为在各团场(镇)备案的养殖场(户),年出栏商品猪规模达到500头(含)以上。

2. 奖补标准。

(1)新增能繁母猪奖补。以上一年末备案的能繁母猪数为基数,对当年年末新增存栏能繁母猪按100元/头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分3年兑现,1—3年资金兑现比例分别为30%、30%、40%。要求:享受补助的能繁母猪实行标识管理,养殖档案完整;3年内因死亡、出售或淘汰等原因减少的,停止兑现剩余奖补资金。

(2)新增商品猪出栏奖补。以上一年末备案的全年总出栏商品猪数量为基数,对当年新增出栏商品猪按2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

(3)师市生猪产业奖补资金和上级奖补资金不重复享受。

(二)肉牛奖补范围及标准

1. 奖补范围、规模和品种要求。

肉牛的奖补范围为在各团场(镇)备案的养殖场(户),其中肉牛品种为西门塔尔、安格斯、新疆褐牛,存栏规模达到50头(含)以上。

2. 奖补标准。

以上一年末备案的存栏能繁母牛数为基数,当年新增的能繁母牛完成配种产犊后按1000元/头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分3年兑现,1—3年资金兑现比例分别为30%、30%、40%。要求:享受补助的能繁母牛实行标识管理,养殖档案完整;若在3年内发生死亡、出售或淘汰等现象,停止兑现剩余奖补资金。

(三)多胎萨福克肉羊奖补范围及标准

1. 奖补范围、规模和品种要求。

肉羊的奖补范围为在各团场(镇)备案的养殖场(户),肉羊品种为多胎萨福克及改良后代羊,存栏规模达到100只(含)以上。

2. 奖补标准。

(1)种公羊奖补。奖补内容为含多胎萨福克血统75%(含)以上的公羊。奖补标准按市场实际售价的50%奖补,最高每只奖补5000元;奖补资金分3年兑现,1—3年资金兑现比例分别为30%、30%、40%。要求:种公羊系谱、耳标号完整;必须用于养殖场(户)自繁生产;若在3年内种公羊发生死亡、出售或淘汰等现象,停止兑现剩余奖补资金。

(2)良种母羊培育奖补。奖补内容为含多胎萨福克血统50%(含)以上的母羊,奖补对象为养殖场(户)单独组群并由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佩带耳标备案的良种母羊群,规模达到100只(含)以上。奖补标准为舍饲条件下,每天补助1元/只(年补助资金365元/只),每只母羊最多补助3年。要求:享受补助的良种母羊群实行标识管理,养殖档案完整;3年内因死亡、出售或淘汰等原因,导致规模低于100只(含)的,停止补助。

(3)人工授精改良奖补。奖补内容为使用人工授精繁殖技术进行品种改良的补助。奖补对象为养殖场(户)单独组建的良种母羊群,规模达到100只(含)以上。要求:以改良为目标建立完善的配种档案,系谱明确,所产羔羊含多胎萨福克血统50%(含)以上,按产羔的生产母羊数给予补助,补助标准50元/只。采用人工授精技术用于商品杂交生产的不予补助。

(四)饲草种植奖补范围及标准

1. 奖补范围。

对师市辖区内种植高丹草、苏丹草、苜蓿、青贮玉米优质高产饲草给予奖补。

2. 奖补标准。

种植规模为50亩(含)以上,高丹草、苏丹草亩产干草1吨(含)以上、苜蓿亩产干草800公斤(含)以上、青贮玉米亩产5吨(含)以上的饲草种植户,奖补标准100元/亩。享受粮改饲等同类作物中央政策补助的不重复补助。

(五)贷款贴息和牲畜保险奖补

1. 奖补范围。

师市辖区内从事畜牧养殖、有固定养殖场所的养殖主体(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户)。

2. 奖补条件。

(1)规模养殖标准。申请贷款贴息或养殖保险补助的养殖主体,养殖规模要求:养牛50头(含)以上、羊100只(含)以上。

(2)贷款贴息奖补。贷款使用方向为牛、羊养殖,贷款用途主要为购买母畜。

(3)保费补助奖补。养殖主体要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种类和保费额度及时全额投保。奖补对象为牛、羊。

3. 补助标准。

(1)贷款贴息补助标准。贷款用于饲养品种为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新疆褐牛和多胎萨福克肉羊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奖补。贷款用于饲养上述品种以外的牛羊品种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奖补。

(2)保费补助标准。以保险费率4%为基准保险费率给予牛、羊保险费补贴。保险品种为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新疆褐牛和多胎萨福克肉羊,保险费率≤4%的,按实际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保险费率>4%的,按4%基准保险费率的60%给予补贴。保险品种为上述品种以外的牛羊品种的,保险费率≤4%的,按实际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保险费率>4%的,按4%基准保险费率的30%给予补贴。

已列入中央财政保险政策补助的奶牛不重复补助。

(六)发展特色养殖的奖补

团场可自行制定特色养殖奖补政策。对在师市辖区内从事特色畜禽养殖、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养殖主体(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户),团场报师市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

(七)规模场圈舍建设补助

1. 奖补范围。

经师市审核批准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2. 奖补条件。

(1)经团场审核同意并报师市审核批准备案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审核备案材料包括:团场审核同意书、圈舍建设设计图审核同意文件,规模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土地使用审批材料等。

(2)单户养殖场集中建圈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不含牲畜活动圈建设面积)。

3. 奖补标准。

审核批准后建设,先建后补。按圈舍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对单户的最高补助资金为200万元。

四、 实施程序

(一)养殖主体申请。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按照《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印证资料,材料齐全。

(二)团场初审。各团场(镇)负责对养殖主体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并在养殖主体所在连队(社区)和团场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主要包括申报奖补的养殖主体名称、所在连队、补贴类别、补贴数量、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师市畜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交资料包括团场初审意见、公示材料、养殖主体的申报材料等。提交资料应包括1套原件和1套复印件。

(三)师市复核。师市畜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团场(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方式为资料审查和现场复核,主要核实养殖主体的申报材料,并现场实地抽查、核实,形成复核意见和奖补方案,报师市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议。

(四)资金拨付。奖补方案经师市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师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各团场(镇)兑现。

五、 监督管理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畜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兑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资料审查、实地论证、产能增加计算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实施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明纪律。畜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是一项惠民政策,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和支付原则,严禁报送虚假资料骗取和套取专项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管理,严把标准。享受奖补的养殖主体须落实防疫、检疫制度,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发生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六、 附则

(一)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师市农业农村局承担。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修订)〉的通知》(师市办发〔2022〕58号)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 1.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请表

          2.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申请汇总表(团场)

          3.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申请材料清单

          4.养殖主体申请奖补流程图


链接:《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3年8月修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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