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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3年8月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1 18:00:5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农业局    浏览:

一、 《办法》修订依据

根据《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兵团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25号)精神,为解决畜牧养殖职工群众融资成本高,养殖风险大等瓶颈问题,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将新增贷款贴息、牲畜保险、饲草补助、发展特色养殖、新建圈舍补贴内容,补充完善到畜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中,以补齐促进畜牧业发展政策短板,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3年8月修订)》分别征求了各团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经第十师北屯市2023年第8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20次会议审定,于2023年9月7日以师市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 总体框架及重点内容

《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3年8月修订)》沿用原《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修订)》(师市办发〔2022〕58号)的结构,即由发展目标、组织领导、奖补范围及标准、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六部分组成,设立的畜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原则上每年预算1000万元。其中:

1. 在原有生猪、肉牛、多胎萨福克改良、引进高产饲草种植等奖补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对奖补资金兑现方式进行了优化,即由一次性奖补改为分3年兑现,1—3年资金兑现比例分别为30%、30%和40%。若在3年内发生死亡、出售或淘汰等现象,将停止兑现剩余奖补资金。

2.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养殖户的需求,新增贷款贴息奖补、牲畜保险奖补、苜蓿和青贮玉米种植奖补、发展特色养殖奖补、规模场圈舍建设补助内容,主要目的是考虑到在现阶段畜牧业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政策支持,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养殖职工融资成本和养殖风险,全力支持职工发展畜牧业,恢复并提振职工养殖信心,充分调动畜牧养殖企业、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增加畜牧业养殖规模和生产能力,维系师市畜牧业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其中:

1. 贷款贴息政策。贷款使用方向为牛、羊养殖,贷款用途主要为购买母畜。贷款用于饲养品种为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新疆褐牛和多胎萨福克肉羊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奖补;贷款用于饲养上述品种以外的牛羊品种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奖补。

2. 保险补助政策。奖补对象为牛、羊。以保险费率4%为基准保险费率给予牛、羊保险费补贴,其中保险品种为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新疆褐牛和多胎萨福克肉羊的,保险费率≤4%的按实际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保险费率>4%的按4%基准保险费率的60%给予补贴;保险品种为上述品种以外的牛羊品种的,保险费率≤4%的按实际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保险费率>4%的按4%基准保险费率的30%给予补贴。

3. 饲草种植奖补。新增了对苜蓿、青贮玉米的奖补,主要原因是2023年苜蓿、青贮玉米种植 1.73万亩,较上年3.44万亩减少1.71万亩,同比减少49.74%。优质饲草种植大幅减少将影响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

4. 发展特色养殖奖补。政策主要内容是团场可自行制定特色养殖奖补政策。对在师市辖区内从事特色畜禽养殖的、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养殖主体(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户),由团场报经师市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给予其一定额度的奖补。


链接: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畜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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