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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18:14:0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兵人社发〔2016〕88号),我局决定从2025年4月8日开始,开展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对象
师市行政区域内(北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7人(含7人)以上且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各用人单位。
二、 评价时间和步骤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2025年4月8日至4月30日)
(二)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2025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等级评价与结果公示(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 需提交的资料
1. 《劳动用工年审报告书》(一式两份,晟彩印刷厂可复印 联系电话0906-3352526);
2.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3. 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A4纸)(上年度年审合格的无须提供);
4. 上年度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
5. 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抽取3份);
6. 上年度2月、10月、12月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7. 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全年)。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 工作要求
2025年4月30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诚信等级评价所需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联系人:包亮、段泽磊 联系电话:0906-3370786
附件: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