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师市党委提出的“吃住在北屯”部署要求,通过提振住宿餐饮消费,深化商旅业态消费融合,以旅游消费季为黄金窗口期,为游客提供“吃住在北屯”的良好条件,提升住宿餐饮消费。根据《2026年兵团加力扩围提振消费和支持规上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兵商务字〔2026〕20号),关于印发《2026年第十师北屯市促消费实施方案》(师市商发〔2026〕5号)的通知,结合第十师北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范围
(一)第十师北屯市限上住宿业主体、限下抽样住宿业主体。
(二)第十师北屯市限上餐饮业主体、限下抽样餐饮业主体。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三、活动预算及资金来源
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资金由兵团和师市财政按照7:3承担。活动日期届满或活动期内资金使用完毕,活动自动截止。活动期满后,资金未使用完毕可调剂使用。
四、活动内容
(一)提振住宿消费
1.支持内容。支持第十师北屯市限上住宿业主体、限下抽样住宿业主体(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与全国各地旅行社合作(不包含散客)签订合作协议,招揽游客入住。对旅游团入住参与活动的住宿业主体的,给予每间房每天30元补贴,每间房间售卖价格不低于150元。
2.活动预算。75万元。
(二)提振餐饮消费
1.支持内容。支持第十师北屯市限上餐饮业主体、限下抽样餐饮业主体与全国各地旅行社开展团餐合作。参与团餐活动的餐饮业主体为旅游团提供团餐用餐服务的,给予团餐补贴,团餐标准每人40元的,给予补贴13元,团餐标准每人30元的,给予补贴10元。早餐团餐标准每人13元的,给予补贴3元。
2.活动预算。75万元。
五、补贴所需资料
(一)参与活动商家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加盖双方公章。
(二)提供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行程单,住宿业主体填报附件1,餐饮业主体填报附件2并提供团餐菜单。
(三)旅行社统一结算住宿、用餐费用后,参与活动的主体按照活动补贴标准全额开具发票,住宿业主体按照每间房每天不低于150元标准开具发票,餐饮业主体按照每人40元、30元或13元开具发票。
六、审核流程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主体在次月10日前统一向商务局提交纸质和电子资料,商务局根据提交的资料核对人数、房间数、发票金额,经参与活动主体和商务局核定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发放补贴金额。商务局按月集中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商户对公账户。
七、责任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主体签订诚信承诺书,应遵纪守法,不得恶意提价、以次充好,不得欺骗消费者,如有消费者反映以上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活动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二)参与活动的主体,不得串通旅行社或其他团体、个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套骗资金,一经发现取消活动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三)参与活动的主体利用新媒体做好宣传推广。
(四)参与活动的主体如实统计好营业数据,不得漏报、瞒报,不配合工作的主体取消活动资格。
附件:参与活动企业(商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