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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屯市出租汽车运价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9-15 11:15:10 信息来源:师市发改委 编辑:张建光 浏览:
北屯市交通局:
你们《关于规范北屯市出租车运价的申请》收悉,为加强北屯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屯市出租汽车运价的批复》(北政函[2017] 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批复如下。
一、 运价标准
由于北屯市现有3家出租车公司无法提供采取计价器收费运营模式的经营成本,因此,北屯市出租汽车运价参照阿勒泰地区县市同类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试运行一年。一年期满后,按照相关程序及经营成本进行成本监审,重新核定出租汽车运价。试运行期间出租汽车运价暂定为:
1. 起租价。出租汽车(5座)起租价5元,起租里程2公里,行驶里程不足起租里程的按起租里程收费,超过起租里程的按实际行驶里程收费,每0.5公里计价一次。
2. 分段计价。行驶里程超过起租里程但不超过7公里的,早7:00时—晚24:00时,每0.5公里计费0.7元;晚24:00时—次日早7:00时,每0.5公里计费0.9元。行驶里程超过7公里的,早7:00时—晚24:00时,每0.5公里计费1.1元;晚24:00时—次日早7:00时,每0.5公里计费1.4元。
3. 等候费。停车等候4分钟内不收费,超过4分钟每分钟收取0.7元的等候费。
二、 运行区域
北屯市出租汽车运行区域为:东至北屯市陵园,西至污水处理厂,南至188团团部入口,北至G216国道前往阿勒泰市方向额河小桥桥头。出租汽车行驶范围在此运行区域内执行以上运价,超出此运行区域的价格由承租双方自行商议确定。
三、 运价执行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运行一年。
四、 相关要求
1. 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由交通局统一安排实施;出租汽车计价器上的设置由质监局统一负责。交通局和质监局要精心组织,平稳推进,确保出租汽车运价试行工作有序。
2. 各出租汽车公司要严格按照试运行价格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搭车涨价、变向涨价,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3. 北屯市交通局、发改委、质监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北屯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从严从重查处拒载、议价、涨价、途中甩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北屯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司机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树立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把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成为北屯市对外开放的文明窗口。
此复。
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