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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旅局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文体广旅局 时间:2020-04-26 17:58:45 浏览: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兵团党委、兵团和师市党委、师市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研究拟定师市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

2. 统筹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起草师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落实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 管理师市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师市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师市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师市全域旅游。

4. 指导、管理师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艺术繁荣发展。

5. 推进师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公共文化中的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重点推进抵边团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建设和发展。

6. 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标准,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 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资融资体系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扶贫。指导师市打造独特军垦文化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构建重要旅游目的地。负责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8. 规范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管理,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9. 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跨区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 统筹规划师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师市竞技体育发展,培养优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师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师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 负责对师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师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师市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师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师市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督师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师市辖区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秩序的监管。负责推进师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同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2. 负责对师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指导,推进师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师市广播电视体系安全保卫工作。

13. 统筹师市文物工作,负责师市文物保护、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指导文化馆、博物馆、团史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14. 负责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5. 指导、管理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

16. 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7. 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科

单位主要负责人:徐凤梅(党组书记、局长 )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办公地址:北屯市龙疆东街365号师市机关一楼B1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6-33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