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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师市双拥办)是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一 主要职责
(一)承办和协调落实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事项。
(二)承办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三)提出研究制定双拥工作政策、法规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研究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中的重要问题。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师市的双拥宣传。
(五)负责与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协调工作,承办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
(六)负责与师所属各单位双拥办联系,承办各基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向师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
(七)指导有关部门和各级双拥办开展双拥业务工作。
(八)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文电工作。
(九)承办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会议制度
(一)师市双拥办主任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兵团党委、兵团、师市党委、师市关于双拥工作有关决策指示;传达兵团、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总结、交流双拥工作情况和经验。
(二)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协商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副主任、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主要内容是:就双拥工作某一专项领域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会商,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会后视情况将会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三)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总结、交流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提出解决重难点问题的政策性意见;听取各单位落实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情况;听取加强和改进双拥工作的建议。会后视情况将会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四)办公室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同志参加,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兵团党委、兵团、师市党委、师市关于双拥工作有关决策指示;总结和部署重大事项工作以及需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研究需向领导小组报告事项;研究决定办公室业务工作或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五)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 公文处理
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师市双拥办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师市党委、师市决策部署和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请示报告、部署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主要工具,具有相应的行效力和约束力。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关系:向师市党委、师市行文,请示事项和报告工作;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团场、街道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通报师市双拥工作情况,通知双拥工作有关事项;与师市党委、师市相关部门联合行文,部署工作,表彰先进;向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师市机关行文,沟通协调工作。
师市双拥办行文关系: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师市各基层单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行文,抄送师市机关相关业务部门,传达双拥工作指示,通报工作情况,通知双拥工作有关事项;与师市机关相关部门联合行文,部署工作;向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师市机关相关部门行文,沟通协调工作。
师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
核文工作要逐级把关、贯穿全程、责任到人。承办人员和业务负责人都要严格进行审核,确保“零差错、零失误”。
四 办事程序
凡呈请办公室领导审批的事项,承办人员要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明确意见建议。调查研究不深入、论证不充分、协商不一致的不应报件。重要事项在报批前,应先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待原则同意后再正式报件。
对办公室领导批办或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要抓紧研究办理。需要上报处理意见和结果的,一般应在10天以内完成;领导有特别交代的,随交随办;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后办理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另师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由师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代。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