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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团场连队垃圾清运体系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住建局 时间:2020-12-01 12:14:53 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0年10月,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第十师团场连队垃圾清运体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十师团场连队垃圾清运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地点:拟建厂址位于181团部西南侧约4.0km处,现状氧化塘西南侧约500m处未利用地。场址现状为未利用盐碱地,场地地形平缓,地貌简单。场址东侧500m为现状乡道009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7°43'50.21",北纬47°33'06.99"。

建设内容及规模:近期 2025 年设计规模为 36.2 吨/日(连队收运体系设计规模 26 吨/日,181 团部及周边连队设计规模 15.4 吨/日),远期 2030 年设 计规模为 42.1 吨/日(连队收运体系设计规模 29 吨/日,181 团部及 周边连队设计规模 18.4 吨/日)

1)连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 (1)购置垃圾分类点共计 1259 个,每个分类点配置 240L 垃圾桶 3 个;垃圾分类宣传屋 103 个,每个分类屋内含 240L 垃圾桶 4 个 (摆放 3 个),1.8m³织物收集桶 1 个及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双桶分类果皮箱 520 个;垃圾收集专用小型电瓶车 68 辆。(2)购置5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4辆、3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9辆。

2)181 团部生活垃圾收运及卫生填埋场工程:(1)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 座,填埋场库区占地面积 17000平方米,总库容为 11.2 万立方米,有效库容 8.96 万立方米,使用年限 10 年。(2)新建填埋场管理站 1 座,占地面积为 2025 平方米,设值班室、作业车车库、洗车平台、消防水池、化粪池等,总建筑面积 201.46㎡。 (3)新建垃圾填埋场道路 1333 米,采用砂石路面。 (4)购置 240L 铁质垃圾分类收集桶 300 个;5 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1 辆、3 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2 辆;购置环卫型推土机 1 辆、装载机 1 辆。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2700万元,拟申请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二、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地   址:新疆北屯市新区行政服务大楼B413

联 系 人:刘嘉豪

联系电话:15199503111

三、 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厦门路16号D—035

联 系 人:葛俊勇

联系电话:15809063178

电子邮箱:736535216@q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