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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04-14 13:50:5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税务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北屯税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确认的24户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如拒不缴纳,采取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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