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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团场连队垃圾清运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报批公示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1-04-19 17:16:18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0年12月01日和2021年3月12日分别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务网站进行了“第十师团场连队垃圾清运体系建设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第十师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及报告书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文本公示网址为:https://share.weiyun.com/93SzeBso。

公参说明的公示网址:https://share.weiyun.com/Q0aCLB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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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