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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闲置土地认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7 19:31:2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调查认定以下宗地为闲置土地:
北屯市天冠南湖新城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南湖天冠游艇俱乐部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6610082018B00066,宗地位于第十师一八八团13连(军垦街以南,喀纳斯路以北,滨湖大道以东),面积为4662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约定总建筑面积1863.46平方米,约定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
当事人若不服认定结果,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第十师或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