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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5团冷库及救灾物资储备库对外租赁的公告

来源:第十师185团 时间:2022-06-15 18:16:12 浏览:

经第十师财政局批准,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北屯恒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11:0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届时对以下拍品进行公开拍卖:

一、 租赁冷库及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情况及租赁要求:

(一)租赁冷库及救灾物资储备库位于一八五团工业园区,资产情况:

第十师一八五团冷库及救灾物资储备库,经新疆钧天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26日评估年租价值为11.1258万元。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冷库、2.办公室、3.库房、4.硬化地面,此次招租项目租赁物面积8516.34平米,建筑物及构筑物。(以上内容为一体租赁)

设备共8项(详情请看附件)

(二)租赁期限、租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一签五年(具体承包期限以中标日期为准)

2、 冷库及救灾物资储备库租赁费标准:租赁费用按年计算并支付。

(1)冷库及救灾物资储备库租赁费为11.1258万元/年计算。(以上年租金均为起拍底价!)

3、 中标人应在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前,提前一个月交付租赁费用的标准向指定账户缴纳冷库及救灾物资储备库租赁费。

4、 自承包之日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承包期间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与承包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承担与承包经营需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缴纳承包费用保证金五万元。

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各工作日内付清。

二、 报名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7日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8:00(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具备申请条件的,北屯恒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在2022年6月27日18:00时前确认其参加竞拍资格。

拍卖标的成交后转让人应当在确认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 保证金应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帐     号:30861201040001929

四、 批文、竞买规则、竞买须知以本公司发布的租赁文件(详情见附件)。

五、 竞买人条件如下: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

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是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是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无债务关系。

有意者,来人索取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地点:第十师一八五团工业园区

展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27日

报名地点:北屯恒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农商行旁)

拍卖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拍卖厅


附件:

1:公告扫描件

2:第十师一八五团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表

3:拍卖需知扫描件

4:拍卖规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