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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2023年特岗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19:02:1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编辑:第十师北屯市    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兵团第十师各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解决师市教育发展高素质师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师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学校、定教学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师市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8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四)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标准。

三、 招聘计划

第十师北屯市2023年义务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招聘47名,第一批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已招聘1名,第二批面向师范院校已招聘42名,目前剩余特岗教师岗位4个,其中小学岗位2个、初中岗位2个,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四、 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 报名(6月8日10:00至6月16日20:00)。采取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仅限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岗位计划,报考者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相关资格证书,并填写《2023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word版)(附件2)。申报材料复印件扫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678207641@qq.com(文件名拟为姓名+学科)。

(二) 资格审查(6月8日至6月17日)。招聘工作组将组织人员对报考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计划数。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月21日上午10:00,地点为第十师一八八团第二中学。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如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和专业知识能力素质。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佩戴蓝色医用口罩参加笔试。

(四)面试。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采取说课、授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10:00,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总成绩在北屯市政府网站上公示。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 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 递补。在考察环节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出现空缺,视情况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续考生。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 公示。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 审批聘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十) 到岗后资格复核。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 相关事项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0906-3908021


附件1:第十师2023年面向社会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年度兵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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