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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发布时间:2023-11-15 11:11:55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作者:兰玲玲
日前,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兵团生态保护修复。
《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兵团生态保护修复的领域,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农田、城镇、矿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八大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意见》明确,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自主投资、公益参与等多种模式参与兵团生态保护修复。自主投资模式,由社会资本单独或以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形式出资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公益参与模式,鼓励公益组织、个人等与政府及其他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根据《意见》,兵团将结合实际,在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出台多项支持政策,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在规划管控方面,各师市将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和相关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等;在产权激励方面,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意见》提出,兵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师市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发挥骨干企业带头引领作用,搭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合作平台,促进各类资本和产业协同;优化监管服务,做好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