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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第十师北屯市反馈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05 10:21:0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2023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十师北屯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月4日,督察意见反馈会在北屯召开,督察组副组长郭劲松反馈督察意见并对督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第十师北屯市党委书记、政委王胜平作表态发言,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副书记、师长吴春云主持会议。


3.1


会议现场。


自8月27日进驻第十师北屯市以来,督察组调阅文件资料700余份,个别谈话27人,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3件,对10个团场、园区开展下沉督察,检查各类点位150余个。督察发现,第十师北屯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兵团党委、兵团有关工作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仍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不足、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等3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第十师北屯市应在收到督察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兵团党委、兵团,抄送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督察组向第十师北屯市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第十师北屯市将按照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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