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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31 18:20:4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7)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师市城市管理局未严格落实纳管单位排水监管职责,未将排水企业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全部纳入排水许可监管范围。
二、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 整改目标
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开展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四、 整改措施
一是对北屯市辖区排水户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二是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开展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团场、经开区开展督导检查。
四是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五、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2024年2月29日对北屯市辖区范围内排水户开展1轮检查摸排并进行政策宣传,建立排水户管理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安排工作人员逐一上门帮助整理办证资料,确保尽数纳管。二是截至7月19日累计办理336份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三是2024年1月12日在丰庆湖收费站东侧发现有车辆倾倒污水,当场抓获擅到污水车辆1辆(车牌:新H27733),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行政处罚200元。四是对186团未按照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等问题,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300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181126。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607室。
第十师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