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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师辖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 称重检测地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9 20:23:1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交通运输局 浏览:
为切实保障第十师辖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货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结合师市实际,现将第十师辖区将设置公平称重检测地磅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1. 182团辖区
福海县182团双庆玉米烘干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磅
地址:第十师182团4连
2. 183团辖区
北屯市隆润达节水有限公司地磅
地址:183团金山路老十五连路口
3. 186团辖区
吉木乃县186团金仓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第十师186团四连晒场
4. 187团辖区
北屯市丰庆晨光物业有限公司地磅
地址:187团丰庆东路农机大院
附件:1. 福海县182团双庆玉米烘干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磅
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