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北屯市辖区的采暖用户:
大家好!
为优化供热企业服务效能,给广大居民朋友提供及时、优质、高效服务,新疆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市供热分公司提前办理2024-2025年供暖期停热业务,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企业服务热线。
一、 办理时间
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
二、 办理地点
劳动就业服务大厅 电话:0906-3326385
电力大厦营业大厅 电话:0906-3325197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906-3320965
三、 停热业务办理须知
1、 本人办理
办理需携带的证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委托代办人办理
办理需携带的证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产权证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用户申请报停时,由用户自行断开入户供回水阀门;断开后拍成照片,拍照时要求断开位置和办理人同框,在办理地点提供照片并在照片上签字,申请停热业务,签订报停协议,缴纳30%热力补偿费,申请完成后供热公司工作人员会到现场检查断开状态。
4、 相关要求
(1)停热业务申请初步通过的用户,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配合我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确认停热状态,并完成缴纳30%热力补偿费,申请停热业务才算完成。(任何封堵、遮挡、锁闭、不配合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停热状态,用户需补足全额采暖费)。
(2)用户需在9月30日19:30分前,申请停热业务,逾期不予以办理。
(3)申请停热用户,必须将历史欠费结清,否则不予以办理。
(4)往年报停用户,且入户阀门处于断开状态,请在11月15日前缴纳热力补偿费视为延续报停,否则视为正常供暖。
(5)委托代理人办理,需签订《停热业务代办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代办人与房主签订委托书后,到我公司办理地址办理。
(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供热管理条例》新建房屋在两个采暖季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5、 温馨提示:
为防止用户家中发生漏水现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用户将使用五年以上的入户供回水阀门进行更换。
凡是在10月31日前,完成缴纳2024-2025采暖费的用户,将免收过水热费用。
特此通知!
新疆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市供热分公司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