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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5-01-20 12:58:29 浏览: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24年第7期)中涉及我师辖区内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北屯市家家旺超市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7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屯市家家旺超市按规定抽取了姜7.397kg(2024年10月16日购进),2024年11月13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4-HBJC-BG-10578G)表明: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11月14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家家旺超市送达《检验报告》(No:2024-HBJC-BG-10578G)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姜。经查,上述批次姜共购进1件(9kg)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姜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批次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批次姜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北屯市家家旺超市免予处罚。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