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屯市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编辑: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09 15:41:01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北屯市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1月8日
监督电话:0906-3370080
附件:
1.北屯市城镇供水成本监审结论
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