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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7 13:04:5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十师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项目情况简述

1. 规划区地理位置

经开区位于十师北屯市行政区划内,地处北屯市西南3km,西、南部与福海县相接,距离乌鲁木齐市600多km,距离克拉玛依市300多km,南距福海县40km,北距阿勒泰市60km,西距布尔津县82km,东距富蕴县170km。

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至绿洲西街,南至奎阿高速,西至鸿达南路,东至民丰路,规划地块南北长,东西窄,总用地面积35.42km2。

3.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近期:2021年-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4. 规划目标

以现有资源和产业为基础,以绿色科技为先导,以农产品加工为带动,打造循环经济创新型现代化经开区,逐步发展成为兵地融合示范区、出口加工产品制造中心、四国六方商贸物流中心、现代化、生态型循环经济典范区、阿勒泰地区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经开区内各企业废气经各企业处置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类型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其余特征污染物等。

(2)经开区各类固体废弃物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处理处置,均得到妥善处置,在临时贮存、处理处置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经开区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SO2、烟/粉尘、NO2、非甲烷总烃、VOCs、氨等。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综合整治

规划经开区排水体制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划分为不同的排水分区,雨水就近排往北屯市污水处理厂、经开区南部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规划实施及经开区污水处理、贮存与利用体系的运行中,要做好处理水蓄存库、南部坑塘水系的水质维护,保证水体水质,并着眼于贮存水质功能的持续改善。

(3)声环境保护措施

经开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中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等。企业的各噪声源须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必要时设置隔声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在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规划经开区各产业噪声源装置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不会带来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①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存。

②经开区生活垃圾由北屯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至北屯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工业废弃物由各工业企业自行清运至经开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处理、堆放或填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工业企业运送至北屯市有相关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本次评价认为十师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对经开区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总体执行情况尚可。工业用地布置与规划基本相符;入区项目与产业政策基本相符。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屯市光明路一号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906-7617595,15209057401          

联 系 人:潘晓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25层2905

联系电话:010-84280510,13899963392        

传真:0991-3838601

联 系 人:蒋国胜                        

邮箱:2409197667@qq.com

六、 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公众参与调查由建设单位实施。

(3)工作时间表

评价于2021年11月在第一环评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期间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评价项目位于北屯经开区,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北屯经开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群众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和现场公示两种方式进行,在第一环评网进行第一次公示,在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经开区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3)经开区的开发建设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

(4)经开区目前的环境状况;

(5)经开区现有的入区企业存在哪些突出的环境问题;

(6)对经开区废气排放方式现状是否满意;

(7)对经开区污水处理方式现状是否满意;

(8)对经开区固废处理方式现状是否满意。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所留邮箱,来电或者传真。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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