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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20:24:1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编辑:黄秋平    浏览:

为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系统内部人员结构,提升和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内在活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教育系统内部岗位设置标准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遴选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遴选。

二、 遴选岗位和数量

此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3名,涉及7个单位13个岗位。

三、 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团场幼儿园)。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遴选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6日,即1977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3.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及兵师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遴选岗位。

四、 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转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2023年6月12日)

通过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政务外网等渠道向教育系统各单位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二)报名(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下午18:00)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压缩包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sjyj0906@163.com,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次投送的以第一次收到的报名信息为准。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定等情况证明;

5.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word版;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查(2023年6月12日—6月20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的岗位于6月19日上午14:00前通过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政务外网向教育系统各单位公布,被取消遴选岗位的报考者可于6月19日14:00—6月20日12:00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2023年7月1日—7月8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1.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10:00—12:00,笔试地点在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笔试考一科,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10:00,面试地点在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教研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功、应变能力等;非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变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适应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成绩、入围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7月10日—7月16日)

以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递补

在公示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考察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公示(7月17日—7月21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办理调转手续。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五、 相关要求

(一)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遴选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履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确定的遴选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376740

纪检监督电话:0906—3373360


附件:1.2023年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遴选岗位表

         2.2023年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遴选报名表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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