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2024年北屯市三个街道暨海川镇幼儿园、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10 11:25:2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北屯市天骄街道、龙疆街道、军垦街道暨海川镇(以下简称“三街一镇”)辖区幼儿园、小学办学和录取工作秩序,坚持阳光招生、公开透明、平稳规范的工作原则,坚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计划、区域范围、办法和结果等招生信息,进一步优化招生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的教育,确保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北屯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生计划

北屯市“三街一镇”辖区幼儿园、小学严格按照北屯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2024年北屯市“三街一镇”幼儿园、小学学位供给计划如下:

1.幼儿园学位原则上供给20个教学班:北屯幼儿园4个班,小红花幼儿园4个班,小红花幼儿园东园区4个班,明珠幼儿园4个班,188团幼儿园2个班,翰林幼儿园2个班。

2.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学位供给20个教学班:北屯中学8

个班、188团中学6个班、188团第二中学6个班。

二、 招生范围及有关说明

(一)招生范围

1.军烈属、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

2.对口援疆、兵地交流、选调干部等人员子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入统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

3.在北屯市“三街一镇”居住的师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4.户籍在北屯市,在北屯市“三街一镇”有固定住所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子女;

5.在北屯市“三街一镇”内居住并缴纳师市社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6.地方学生按照兵地融合发展的要求,根据学位供给实际情况录取。

(二)有关说明

1.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学位情况,北屯中学片区为216国道以北、中翰路(向北直线延伸)以东共同覆盖范围的老城区所在小区;188团二中片区为216国道南北、中翰路(向北直线延伸)以西共同覆盖的新老城区所在小区;188团中学为188团(海川镇)所辖连队(社区)、小区。

2.有北屯市“三街一镇”户口、有合法固定房产(房产证或政府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优先录取。因学位不足而未被相应志愿录取的,由师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三、 招生办法

1.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园、入学;

2.大体上分片招生、就近入园、入学;

3.创新招生形式,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APP系统审核派位录取,便民利民、公开公平;

4.北屯市网上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录取顺序按第二项“招生范围”的1—6条的先后顺序逐项派位录取;

5.超出计划数的儿童少年将分流调剂至北屯市“三街一镇”其他幼儿园、学校入园、入学。

6.逾期报名者,将根据辖区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四、 招生对象

1.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幼儿学籍的师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师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 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北屯市“三街一镇”幼儿园、小学新生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系统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幼儿园、小学新生需使用学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按照户籍和法定固定住所填报相应幼儿园或小学。

2.所需材料:(1)根据招生范围要求提供军烈属、因公伤残证明;家长工作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招商引资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证明;社保缴费记录。(2)北屯市“三街一镇”户籍儿童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政府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费发票)、社保缴费记录。(3)北屯市“三街一镇”户籍以外儿童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和从业证明,其中身份证明指:原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从业证明指:在师市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与北屯市用工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在师市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3.相关说明:(1)学生身份证号码是报名系统的唯一识别信息,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各位家长请勿使用除新生外其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否则将无法登陆本报名系统,如因此造成报名延误,责任自负。(2)北屯市“三街一镇”以外户籍儿童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因学位不足而未被相应志愿录取的,由师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六、 报名时间及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7日—8月13日

北屯市“三街一镇”范围符合入学条件的少年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点击招生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或者扫描招生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可自行填报志愿。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如实上传入学证明材料,所登记的信息和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2.资格审查:2024年8月14日—8月20日。

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或存疑的,将通知其进行材料补充或协调社区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生源进行驳回,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资格审查结果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或以短信方式反馈至家长。

3.入学确认。入学报到时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如提交资料不实的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4.统筹调剂:2024年8月26日—8月27日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被小学一年级录取的新生,由师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5.相关说明:(1)所有有就读需求的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如错过报名时间且所报小学学位已满的,将调剂安置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幼儿园按学位数招生。(2)系统报名顺序与入学先后次序无关,家长按照步骤,错峰登录操作。遇到问题,家长无需焦虑,政策方面请咨询第十师北屯市考试服务中心。如发现单位、个人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及时向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举报,举报咨询电话:0906—3908021、0906—3310743。

七、 其他规定

1.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提供无效证件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2.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北屯市三个街道暨海川镇幼儿园、小学新生招生办法(试行)》制定招生方案和办法,并公布本单位招生电话及师市纪委、教育局监督电话;

3.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开展招生工作,对招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师市教育局,由师市教育局统筹解决;

4.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三不准、一禁止”规定,招生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准擅自降低招生标准,严禁录取未满3周岁、6周岁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

5.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递条子、打招呼,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禁止说情风的干扰。师市纪委监委、师市教育局设立实名举报电话,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师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06—3370079

师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906—3376740


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为统筹推进师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教基〔2018〕4号)、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推进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新兵办发〔2022〕14号)、《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0〕41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一、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师市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工作,严格招生的范围、程序和录取办法,特成立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茂堂

副组长:黄 臣、赵月淼、孟 雷、苏 坤

成 员:王红娟、李 洁、李雪峰、张 华

二、 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科目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其中“考试成绩等级”为录取门槛,“科目计分”为录取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必要条件。

1.等级确定。北屯高级中学录取的等级确定,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等4项考试成绩等级均为C等级(含C级)以上。北屯职业技术学校录取,不设定等级要求。

2.科目计分。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体育为计分考试科目,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依据。体育科目50分,其他科目150分,满分8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

3.多元录取。达到等级要求,按照录取名额划定录取分数线,在上述两项成绩的基础上,综合素质评定达到合格等级的进行录取。

(二)加分项及特殊政策

1.加分项: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公安部授予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一等功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计入总分。

以上加分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特殊政策: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14号)要求,“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分录取”。(具体办法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加分和享受特殊政策的考生均以师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

(三)录取指标分配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融通的原则,根据当年初中学业水平报考学生数确定北屯高级中学、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指标(均计入高中阶段升学率)。

1.北屯高级中学招生指标为740人。

第一批次录取招生指标的94%,第二批次录取招生指标的6%。

2.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指标为314人。

(四)录取顺序及人数

1.北屯高级中学: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指标划定分数线录取高一新生。

(1)第一批次面向全师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由高到低录取740人的94%。

(2)第二批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教基〔2018〕4号)文件中“向农村、团场初中和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的政策,面向市域团场学校和偏远团场学校(即181团中学、182团中学、184团中学、184团二中、185团中学、186团中学)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中,市域团场学校录取740人的2%,偏远团场学校录取740人的4%。

(3)第三批次为补录:按照被内高班录取的学生数,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面向师域未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进行补录。

2.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

根据北屯高级中学特色多元的办学要求,对高中艺体生的录取采取北屯高级中学自主招生的办法,在师市教育局的监督下,北屯高级中学继续面向十师北屯市社会自主招录体育和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90人。测试教师由北屯高级中学纪委现场从师市教育局建立的“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艺体测试教师库”中随机抽取,师市纪委监委、教育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巡视监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即组织测试,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办法见《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3.北屯职业技术学校:面向阿勒泰地区自主招录

三、 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

四、 本办法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部分)解释

五、 本办法2024年中考施行


附件:《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附件:


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一、 基本原则

(一)制定招生办法、组织测试、录取等,均在师市教育系统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二)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艺体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艺体部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招生的全过程,受师市教育系统纪委、校纪委的监督指导。

二、 报名事宜

(一)招生人数:计划招收90人。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方式: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各学校汇总报送至(邮箱:1826007110@qq.com)。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每位考生报考一类特长,不可多报。

2.考生需填写《特长生报名表》,提供奖状、奖牌、奖杯等扫描件或照片。

3.学校需按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类分别填写《特长生报名花名册》,以学校为单位设置文件名。

4.凡文化课未达到正常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招录后,中途不得因故转为正常文化课学生。

三、 测试要求

(一)测试时间:初步拟定为6月(具体时间由考试中心根据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时间确定)

(二)测试地点: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

(三)测试流程:

1.学生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特长生报名表》至北屯高级中学,参加所报特长项目的测试。

2.每位学生按所报项目测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项目测试,不补测、不重测。

(四)测试内容

1.体育类特长生(100分)

100米跑(25分);立定跳远(25分);800米跑(25分);

特长(冰雪、篮球、足球、武术、田径,25分),赋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考体育考生单项测试办法》执行。

要求:考生立定跳远男生不得低于2.5米,女生不得低于2米;赋分标准参照中考体育测试立定跳远标准执行。

2.音乐类(100分)

(1)测试内容:视唱听力模唱部分(50分);声乐测试和器乐测试(50分)。

(2)测试方法:

①视唱听力模唱部分(50分)

A.视唱乐谱(简谱、五线谱)(25分)

内容:四小节一个八度内旋律。

B.听力模唱节奏(25分)

内容:四小节节奏,评委用钢琴弹奏,考生模唱(用“哒”字音)。

②声乐测试和器乐测试(50分)

A.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为主)(25分)

内容: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备乐谱,可自带伴奏。

B.器乐(25分)

内容:自选一首乐曲(中国、外国均可)。

(3)要求:除键盘类、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管弦乐器外,打击乐类和其他乐器均为非考试项目。考生自备三份乐谱,以供评委参考。无听力障碍。

3.舞蹈类(100分)

(1)测试内容:软开度(40分)、技巧(30分)、剧目(30分)

(2)测试方法:

①软开度(40分)

A.右脚在前下竖叉(10分)B.左脚在前下竖叉(10分)

C.横叉(10分)D.面向三点位置下腰,确保膝盖蹬直(10分)

②技巧(30分)

A.倒立(10分)B.侧手翻 (10分)C.前桥(10分)

③剧目:考生自选。(限2分钟以内,MP3格式,舞蹈音乐伴奏自备)(30分)

要求:

考生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3cm,男生不低于170cm。

4.美术类(100分)

(1)测试内容:①素描(50分);②速写(50分)

(2)测试方法:

①素描(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石膏体图片,以素描写生的方法完成画面。

B.考试要求:采用横构图,物体造型完整,透视与造型准确,刻画明暗关系,限用铅笔或炭笔表现,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物体造型透视占比55%;明暗关系刻画占比30%;构图占比15%。

D.考试时间:90分钟

②速写(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人物速写图片进行临摹。

B.考试要求:采用竖构图,人物完整。人物结构、比例、动态准确生动,刻画人物细节,限用铅笔或炭笔表现,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人物比例动态占比50%;人物刻画占比20%;线条刻画占比15%;构图占比15%;总分100分。

D.考试时间:30分钟。

(3)要求:

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情况。复试阶段评委将对考生进行色觉测试。如对测试有异议者需提供盖有三甲医院公章的无色盲、色弱证明。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5.书法类(100分)

(1)测试内容:①楷书(50分);②隶书(50分)

(2)测试方法:

①楷书(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楷书碑帖图片,临摹楷书作品。

B.考试要求:楷书笔画、字形结构书写准确,考生自带毛笔、墨汁、毛毡。楷书出题范围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颜真卿《颜勤礼碑》、柳公权《玄秘塔碑》,试卷大小为四尺三裁格子毛边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字体笔画50%;字形结构50%;总分100分。

D.考试时间:30分钟

②隶书(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隶书碑帖图片,临摹隶书作品。

B.考试要求:隶书笔画、字形结构书写准确,考生自带毛笔、墨汁、毛毡。隶书出题范围汉《曹全碑》、汉《张迁碑》,试卷大小为四尺三裁格子毛边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字体笔画50%;字形结构50%;总分100分。

D.考试时间:30分钟。

四、 成绩计算

(一)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中考文化课成绩/中考总分×100×40%+加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60%。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加分说明:

参加考试考生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得加分资格(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且只能加一次)。

1.在初中阶段最近2个学年内(上年6月30日至本年7月1日为一个完整学年)代表师市参加国家、自治区、兵团体育局、兵团教育局组织的音乐、美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冰雪速滑、乒乓球、武术等各类比赛或自治区、兵团级组织的冬、夏令营活动获得集体三等奖以上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当比赛录取不足六名的,按照实际录取情况而定)。加分时需提供赛事主办方颁发的奖牌、奖状、奖杯照片或复印件,当次比赛的成绩通报,当次比赛的秩序册等原始材料。

2.在初中阶段最近2个学年内(上年6月30日至本年7月1日为一个完整学年)参加师市音乐、美术、舞蹈、校园足球、乒乓球、篮球、田径、冰雪速滑、武术等各类比赛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加分时需提供获得的奖牌、奖状、奖杯照片或复印件,当次比赛的成绩通报,当次比赛秩序册等原始材料。

加分详细如下表:

级别

奖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国家级 团体 100 80 60

个人 100 80 60 40 30 20

自治区兵团级 团体 30 25 20

个人 30 25 20 15 10 5

师市级 团体 15

个人 15 12 10 8 6 4

3.个人项目有打破纪录者,在名次基础上多加10分。

五、 录取

(一)被录取的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第一批次中考录取分数线的65%,且术科成绩不低于65分(百分制)。遇争议时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根据实际情况研判决定,同时报师市教育系统党委审核。

(二)按综合成绩录取。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师市教育系统党委审核通过,报师市招委会审核通过后,在北屯高级中学和拟录取学生就读学校进行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师市教育局:0906—3310743

北屯高级中学监察科:0906—3351828

(3)公示无异议,由北屯高级中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特长生及家长与学校签订《北屯高级中学特长生协议》。

(4)特长生录取后,学校按其特长定向培养,凡不坚持专项学习和训练,或经常不能完成训练任务的,随时取消学籍。

六、 工作要求

1.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办、艺体部、教导处、艺体组、监察科共同组织实施特长生招生方案。

2.科学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认真实施招生方案,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程序做好特长生测试工作。

七、 相关说明

1.若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特长生招生不收取任何测试费用;

3.参加测试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在测试过程中,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