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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工作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5-04-08 16:55:19 浏览:

为保障学生资助工作公平规范开展,师市教育系统针对学生资助管理领域设立以下监督举报渠道:

一、 举报范围

1. 师市教育部门是否及时分配学生资助资金,师市财政部门是否及时、准确拨付学生资助资金到学校。‌

2. 学校是否及时组织学生申请资助项目,是否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资助资金问题。

3. 学校认定的困难等级是否相对准确,资助系统推送的困难学生是否优先享受资助。

4. 学校是否存在虚构学生信息虚报套取资金、代签冒领资助资金、代持代管资助卡、申请过程中吃拿卡要等问题。

5. 学校在资助资金评审和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倾向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和班干部等问题。

6. 学校是否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在校学生是否准确了解资助政策和受助权益。‌

二、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办公室:0906-3376740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督导室:0906-3182689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0906-3375296

‌2.信件/来访‌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第十师北屯市龙疆新街365号北屯市人民政府B534室)

邮编:836000‌

‌3.电子邮箱‌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邮箱:ssjyj0906@163.com

4.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三、 举报要求

1.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录音、视频、书面材料等,确保举报内容真实、具体。

2. 举报人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 对于匿名投诉,我们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但可能无法给予详细反馈。

四、 处理机制

对于举报的问题,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以上渠道,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可共同监督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维护教育公平‌。

特此公告。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