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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基层组织规范化 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发布时间:2017-12-26 12:30:21    信息来源:组织部     编辑:张建光    浏览: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十师北屯市党委紧紧围绕新疆总目标和兵团屯垦戍边历史使命,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大党建”工作统领师市各项事业发展,凝心聚力,让党的战斗堡垒强起来,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显出来,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抓制度规范化。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四个意识”,从抓《准则》《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以及“三重一大”等重要制度落实入手,对基层党委“四项制度”(党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及程序、行政常务会工作规则及程序、财经领导小组议事决策原则及程序、党委中心组学习方法及要求)建设进行了规范;下发了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基层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等通知,明确了“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活动阵地的建设规模和内部设置,编制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出台了党员联系群众“一带二”、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办法,800多名离退休党员实现了居住地管理,党员联系群众“一带二”结对6159对,带思想、促和谐,带致富、促发展,带权益、促法治,带生活、促稳定;创建了智慧党建平台,给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展示风采搭建了了网络平台,2017年展播师市优秀共产党员、劳模先进事迹24部,师市拍摄的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视频8部,转发各类学习资料510条,6375名党员加入平台管理,各级党组织利用平台开展组织活动1000多场次,通过“互联网+党建”,实现了党员组织生活有效、灵活、多样化的开展。

二是抓基层党组织管理规范化。在基层党组织换届的基础上,对隶属关系不清、管理不顺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再梳理,按照行业领域、单位隶属关系,设立了15个行业系统党总支,进一步加强了行业系统党的建设;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转促”专项活动中,把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作为专项工作来抓,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工作覆盖,新建非公企业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清理党支部2个;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连队党支部每年5—10万元,其他党支部不少于2万元党建经费保障制度;落实师市党委财政支出200万元党建专项经费,对工作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给予街道、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确保了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有保障;落实兵团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项目(181团、182团、188团各1个)补助资金600万元,师市基层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项目(183团、186团、187团、188团各1个)补助资金100万元,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活动阵地的投入,确保每个支部活动场所符合党员职工群众活动需要。

三是抓督查指导和考核运用规范化。修订完善了《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大党建”格局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季督查季考核季通报季推进,以问题为导向,形成清单,追责问效。以党建品牌和示范点带动,推动“大党建”工作由“点”到“面”纵深发展,激发党组织的活力、催生党员队伍动力、凝聚各方形成合力,使“大党建”工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严督实导,全方位、无死角。师市5个“大党建”工作督查组每季度按照本季度督查要点对各党(工)委进行全面督查和量化考核,每次抽查不少于3个基层党支部,全年督查基层党支部覆盖比例要达到6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党(工)委,下发督查通报,明确整改时效和责任人,师市各级下发整改清单908份,整改问题1464件。考核运用实体化。对综合考核结果为“好”且排名前五的党(工)委给予50000元奖励;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好”的党(工)委,师市党内表彰时给该党(工)委分配表彰名额上浮10%,班子评优比例提高到50%,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优先考虑干部的提拔使用。考核结果为“差”的,取消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优选先资格,由挂钩或分管的师市领导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差”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同时对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分管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班子成员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和后备干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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