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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构建“大党建”格局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12:25:54    信息来源:组织部     编辑:张建光    浏览:


师市党办发〔2018〕37号


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大党建”格局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团场、公司、院校党委,北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北屯市委员会党组,中级法院党组,检察分院党组,师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大党建”格局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师市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大党建”格局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确保“大党建”考核工作的精准有效,结合师市发展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结合兵团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突出对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服务群众和带富增收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内容的考核,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基层党组织“星级化”创建和党员“红细胞”工程为载体,全面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使广大党员成为加强党的领导的排头兵,成为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先锋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原则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以检验实际成效为目标,坚持精准、高效的原则,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建工作虚、空、软和“两张皮”等问题。

三、考核对象及责任区分

(一)师市党委考核:各团场党委、师市党委直属各基层党委、各党工委。

(二)师市直属机关党工委考核:师市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部、市域内街道党总支(社区党支部)。

(三)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工商联)考核: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组织党组织。

(四)工业园区党工委考核:工业园区党工委下属党组织。

(五)师国资委党委考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总)支部。

(六)师市教育局(卫生局)考核:团场学校(医院)党组织。

四、考核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加大政治建设力度(15分)。主要考核党(工)委在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党(工)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成员增强“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兵、师党委的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等情况。

考核方式:结合师市党委对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进行;检查中心组学习记录、笔记本、研讨发言、学习体会等。

评分标准:根据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分,按比例量化赋分(10);中心组学习情况(5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各考核组

考核对象:各党委、党工委

(二)加强思想教育(10分)。主要考核党(工)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鼓舞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习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兵团深化改革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等情况。

考核方式:查看相关工作资料、会议记录、图片资料;到2—3个党支部,组织党员测试,走访群众谈话了解。

评分标准:落实责任制情况(4分);加强理论武装(3分);强化舆论引导(3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

考核对象:各党委、党工委及所辖党支部

(三)夯实组织建设基础(10分)。主要考核党(工)委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群团组织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情况。

考核方式:查看会议资料和图片资料;对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结合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进行);抽查2—3个基层党支部实地查看。

评分标准: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4分);群团组织建设情况(2分);活动阵地建设情况(4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

考核对象:各党委、党工委及所辖党支部

(四)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10分)。主要考核干部队伍中有无作风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情况。

考核方式:查阅兵团、师市通报;到2—3个基层党支部,组织群众对支部班子和干部进行测评和谈话了解,群众参与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

评分标准:单位在推动反恐维稳、民族团结、精准扶贫、深化改革、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反映干部作风的情况(5分);群众评价情况(5)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

考核对象:各党委、党工委及所辖全体干部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10分)。主要考核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考核方式:了解师市纪委对党员干部查处情况;师市纪委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

评分标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5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5分)。

责任部门:师市纪委

考核对象:各党委、党工委及所辖党员干部

(六)加强党内制度落实(15分)。主要看党(工)委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落实情况;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考核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查阅会议记录;进行个别谈话问询;抽查2—3个党支部检查。

评分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5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5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5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

考核对象:各党委、党工委及所辖党支部

(七)基层党支部“星级化”创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创建(30分)。团场党委开展连队党支部“星级化”创建情况;其他党委开展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创建情况。

1.团场党委。

考核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组织群众测评、走访了解的方式,对党委推进连队党支部“星级化”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党委所属连队党支部评星授星情况进行复查。评定星级不准不实的,师市党委通报批评,对团场党委书记进行组织约谈。

评分标准:团场党委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指导(5分);创建6星级连队党支部比例(10分);团场党委对评定为3星级以下党支部的整顿(5分);群众对连队党支部认可度、满意度(10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

考核对象:各团场党委及所辖连队党支部

2.其他党(工)委。

考核方式:通过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抽查2—3个党支部。

评分标准:开展党员联系群众“一带二”活动情况(15分);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情况(15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

考核对象:各党委(不含团场党委)、党工委及所辖党支部

(八)分类考核指标(20分)。

1.团场党委。

考核方式:由师市党委政研室对团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核。

评分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赋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政研室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

考核方式:由师国资委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评分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赋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国资委

3.事业单位党委。

考核方式: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

评分标准:根据满意率赋分。

责任部门:师市纪委、党委组织部

4.师市直属机关党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

考核方式:组织下级党支部书记、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评分标准:根据满意率赋分。

责任部门:师市纪委、党委组织部

5.师市公安局党委。

考核方式:根据案件侦破率和师市党委政法委评价赋分。

评分标准:案件侦破率(10分);师市党委政法委评价(10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政法委

6.师国资委党委。

考核方式:核查师国资委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情况。

评分标准:根据师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赢利面,按比例赋分。

责任部门:师市党委组织部

五、考核评定

总分120分,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108分及以上的为“好”;96分(含)—107分的为“较好”;84分(含)—95分的为“一般”;83分及以下的为“差”。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好”等次。

1.领导班子成员或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已经结案,当事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本级党组织或下级党组织受到上级党组织通报批评的;班子成员受到诫勉谈话的;本单位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的。

3.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政治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

4.辖区内发生重大暴恐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为“好”且排名前五的党委(不超过总数的20%),给予50000元奖励,作为党委党建工作经费;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好”的党委,师市党内表彰时给该党委分配表彰名额上浮10%。考核结果为“差”的,挂钩或分管的师市领导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七、附则

(一)各党委、党工委和行业责任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对所管理党组织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大党建”格局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师市党办发〔2017〕4号)同时废止。

附件:第十师北屯市“大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


第十师北屯市“大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细则(一)


类 别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检查方式

得分

加大政治建设力度(15分)

1. 党(工)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成员“四个意识”情况。(10分)

根据师市党委对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分,按比例量化赋分。

结合师市党委对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进行。


2. 落实中心组学习情况。(5分)

中心组没有定期组织学习、集中研讨的扣3分;党委中心组成员没有按要求撰写学习体会、记录学习笔记的扣2分。

查看中心组学习记录、个人笔记、研讨发言和学习体会。


加强思想教育(10分)

1.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4分)

没有落实定期调研、分析研判、督导通报制度的扣2分;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于2次的扣1分;全年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少于2次的扣1分。

查看相关工作资料、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2. 加强理论武装情况。(3分)

测试成绩及格(70分)率不足70%的扣3分,70%(含)—80%的扣2分,80%(含)—90%的扣1分,90%(含)以上不扣分。

抽查2—3个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相关知识的测试。


3. 强化舆论引导情况。(3分)

没有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的扣2分;职工群众对基本知识不了解的扣1分。

抽查2—3个党支部,组织群众座谈、走访了解。


夯实组织建设基础(10分)

1. 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情况。(4分)

未按期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的扣2分;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满意度测评有低于80%的扣2分。

查看会议资料和图片资料;对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 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情况。(2分)

党支部对群团组织工作没有发挥领导作用的扣1分;群团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分。

抽查2—3个党支部实地查看;走访群众谈话了解。


3. 活动阵地建设情况。(4分)

没有党员、群众活动室(会议室)的扣1分;电教设备不全、不能正常使用,在职党员使用智慧党建没有达到全覆盖的扣2分;活动场所脏、乱、差,基础设置损坏不及时维修、更换的扣1分。

抽查2—3个党支部实地查看。



第十师北屯市“大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细则(二)


类 别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检查方式

得分

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10分)

1.在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反映干部作风的情况。(5分)

单位在推动反恐维稳、民族团结、精准扶贫、深化改革、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任务中,受兵师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兵团机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3分,受师市机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

查阅师市通报。


2.群众评价情况。(5分)

测评和谈话了解反映有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需进一步核实,如反映问题属实的扣5分。

到2—3个党支部,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和谈话了解。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10分)

1.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5分)

单位有被师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扣5分。

师市纪委提供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情况。(5分)

根据师市纪委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分数,按比例赋分。

师市纪委提供考核结果。


加强党内制度落实(15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5分)

违反民主集中制或议事决策质量不高的扣5分。

查阅会议记录;进行民主测评。


2.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情况。(5分)

存在没有按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党员没有进行民主评议、定等,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扣3分;上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

查阅班子和2—3个党支部会议记录、对照检查材料、评议党员定等情况。要把团场机关党支部作为检查重点。


3.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5分)

没有按期召开会议、上党课的,扣3分;“三会一课”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的,扣2分。

抽查2—3个党支部,查阅会议记录。



第十师北屯市“大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细则(三)


类别

考核对象区分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检查方式

得分

基层党组织“星级化”创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创建(30分)

团场党委(主要考核所辖连队党支部“星级化”创建工作落实情况)(30分)

1.团场党委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指导情况。(10分)

团场党委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评定星级不真实、不准确的,扣10分;没有对创建工作定期检查、评比、推进的,扣5分。

查阅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图片资料;对连队党支部评星、授星情况进行复查。


2.创建6星级连队党支部情况。(5分)

6星级连队党支部数量达不到本团连队总数半数以上的,扣5分。

查看连队党支部评定星级档案。


3.团场党委对3星级及以下连队党支部整顿情况。(5分)

团场党委没有制定整顿措施办法的扣2分;整顿成效不明显的扣3分。

查阅工作资料;实地核查3星级及以下连队党支部。


4.群众对连队党支部的认可度、满意度。(10分)

群众满意率90%以上的连队数量达不到本团连队总数半数以上的,扣10分。

组织群众对连队党支部进行满意度测评。


其他党委、党工委(主要考核所辖党支部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落实情况)(30分)

1.开展党员联系群众“一带二”活动情况。(15分)

党员没有定期与联系对象联系、见面交流的,每人扣2分;联系对象反映的问题,党员没有尽心尽力帮助解决的,每人扣2分。15分扣完止。

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党员联系对象。


2.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情况。(15分)

基层党组织、党员年初没有承诺的,每个(人)扣1分;承诺事项当年没有完成的,每个(人)扣1分。15分扣完止。

查阅资料;抽查2—3个党支部检查践诺情况。



第十师北屯市“大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四)


类 别

考核对象区分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检查方式

得分

分类考核指标(20分)

团场党委(20分)

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根据考核评分,按比例赋分。

由师市党委政研室对团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核。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20分)

企业年度经营业绩。

根据考核评分,按比例赋分。

由师国资委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事业单位党委(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根据满意率,按比例赋分。

由师市纪委、党委组织部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师市直属机关党工委、非公企业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20分)

群众认可度。

根据满意率,按比例赋分。

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师市直属机关的测评,组织部分下属党支部书记进行测评;非公企业党工委和工业园区党工委的测评,组织所属非公企业中的群众代表进行测评。


师市公安局党委(20分)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情况。

案件侦破率未达到兵团标准,扣10分;根据师市党委政法委对公安局考核情况,在10分范围内按比例赋分。

根据案件侦破率情况评价;师市党委政法委考核赋分。


师国资委党委(20分)

监管企业经营业绩情况。

根据师国资委监管企业赢利面,按比例赋分。

核查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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