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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市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1 11:35:23 信息来源:工业园区 编辑:工业园区 浏览:
受十师北屯市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十师北屯市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十师北屯市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规划情况概述
规划名称:十师北屯市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
规划区位置:园区位于北屯市西南5km,东、南部与福海县相接,西、北部与阿勒泰市相连,距离乌鲁木齐市600多km、距离克拉玛依市300多km。南距福海县40km、北距阿勒泰市60km,西距布尔津县82km,东距富蕴县170km,园区用地属于北屯市管辖。
规划范围:北至绿洲西街,南至奎阿高速,西至鸿达南路,东至民丰路,规划地块南北长,东西窄,总用地面积23.39km2。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2017年;近期:2018-2020年(3年);中期:2021-2025年(5年);远期:2026-2030年(5年)。
园区发展目标为:以现有资源和产业为基础,以绿色生态为先导,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为带动,打造北屯生态型工业园区。整合物流、商贸、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制造、建材制造等产业,积极引入电子信息产业、机械装备装配与组装等产业,形成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备,生态环境宜人的城市南郊产业新区,构筑城市经济和空间的增长极,打造阿勒泰地区出口加工制造中心、商贸物流中心、现代服务集聚中心。
二、 规划协调性分析
(1)规划园区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展战略要求,产业布局及拟定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发展目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切合,具有较好的协调性。
(2)园区规划与相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计划与区域规划、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容性较好,园区规划内容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兵团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中的产业发展定位、工业布局、发展目标、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目标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是一致和协调统一的。规划提出的空气、水、噪声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区域总体环境保护目标基本一致,可以满足区域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
(3)园区总体规划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达到的目标,与《第十师北屯市环境保护规划》基本一致,可以满足第十师北屯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二者具有较好的协调性。
三、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生态环境影响
园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占用土地、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改变景观格局、改变局部微地貌和土壤理化性质等方面。园区建设对生态系统的这种影响的范围较局限,随着园区内绿化方案的逐步实施后,园区内的绿化面积增加,园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逐渐降低。
2、 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规划园区排水体制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划分为不同的排水分区,园区北部废污水依托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园区南部新建污水处理厂,规划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中一座中水厂。园区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灌溉期充分回用于北屯市、工业园区绿化灌溉与回用做热电厂及园区企业中水,非灌溉期,处理水排入北屯市政污水库贮存及引入园区南部坑塘水系贮存,待来年用于春灌,园区废水不会外排进入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湖水系,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规划实施及园区污水处理、贮存与利用体系的运行环节,经采取相应技术、管理措施,可保障处理水蓄存库、南部坑塘水系的水质功能,满足回用水质要求,推进贮存水质的持续改善。
3、 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在正常情况下,园区企业生产及废污水排放、处理、利用环节设置分区防渗和控制地下水污染的措施,不会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在非正常工况下,园区的废污水发生泄漏,虽然园区内土壤包气带地层对COD、氨氮、SS等污染物虽有一定的吸附性,但是吸附能力较差,长期泄漏可对浅层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承压水含水层与上层潜水含水层之间存在渗透性极差的隔水层,因而即使在最极端的长期非正常泄漏情况下,园区仅可能对浅层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对承压水含水层不会产生影响。
4、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园区供热主热源为热电厂,大气污染物SO2、烟尘和NO2的实际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热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扩散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发生事故排放时,热电厂排放污染物中除烟尘外,其余污染物SO2、NOX小时地面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经预测,园区施工粉尘、工艺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但不会超过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园区规划实施后应加强管理,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在此情况下,不会改变规划区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5、 声环境影响
园区噪声源包括园区内的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工业噪声和园区内的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等。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噪声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能够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6、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影响
园区规划中提出生活垃圾在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站,统一收集各企业、管理服务区及居住区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北屯市生活垃圾场处理;
工业固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园区的企业自行处置。进入企业应本着“三化”的原则(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对于尚不能完全综合利用的部分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运送至北屯市有相关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 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北部废污水依托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用于市域绿化灌溉与城市中水,园区南部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南部工业废水,处理后用于工业生产中水、浇灌绿地和用作就近坑塘水系的景观用水。
环评要求:园区企业废水自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分别进入北屯市、园区南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灌溉期充分回用于北屯市、工业园区,不外排;非灌溉期,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北屯市政污水库贮存,待来年用于春灌,不外排;非灌溉期,园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未能利用的,出水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引入坑塘水系贮存,待来年用于春灌,不外排。
规划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中一座中水厂,按全部污水深度处理预留用地规模。水质标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能够满足北屯中心城区及园区浇洒道路、绿化的全部用水及热电厂、工业低质用水的水质要求。鼓励园区三类企业自行处理废水并进行充分回用,回用于园区企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循环补充水等,以及绿化、公用设施、洒水降尘等用水。
规划园区排水体制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划分为不同的排水分区,雨水就近排往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园区南部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规划实施及园区污水处理、贮存与利用体系的运行中,要做好处理水蓄存库、南部坑塘水系的水质维护,保证水体水质,并着眼于贮存水质功能的持续改善。
2、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园区各企业针对水污染源分布及可能对地下水的影响,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规划园区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及跟踪监测。对重点潜在污染源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池、污水管道、管道与阀门之间采取法兰连接,阀门采用优质产品,对于地上管道、阀门派专人负责随时观察,如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解决。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由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可以杜绝污水“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地下水水质、水量动态监测系统,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使园区的运营对地下水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SO2、烟/粉尘、NO2、非甲烷总烃、VOCs、氨等。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中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等。企业的各噪声源须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必要时设置隔声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在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规划园区各产业噪声源装置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不会带来明显的影响。
5、 固体废物污染处置措施
①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存。
②园区生活垃圾由北屯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至北屯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工业废弃物由各工业企业自行清运至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处理、堆放或填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工业企业运送至北屯市有相关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
6、 风险防范处置措施
生物化工以及装备制造、建材行业在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过程中会涉及危险性化学物质,区域内会有较多的有毒或爆炸性危险物质。
由于罐、槽等设备物料泄漏,对燃爆性物料可能引发燃爆危害事故,而对有毒性气体,则造成毒性物质的扩散污染事故;反应系统失常(设备破裂或温控异常)也有可能引发爆炸燃烧和有毒物质扩散污染环境事故。因此,生物化工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和毒性扩散及其引发灾害的风险。
建材行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出现的污染事故是因除尘和收尘设备发生故障或失灵、人为等原因,出现烟尘、粉尘短时间的超标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另外,散装物料储存场所、生产车间粉尘达到一定浓度,可能存在爆炸的风险。
冶金行业存在燃料(煤粉、燃油)燃烧爆炸及火灾危险,原料硫酸等发生泄漏事故等。
风险事故状态下对园区周边区域影响较大,但是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后,可以将本规划的风险控制在可接收范围之内。
五、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北屯工业园区选址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各类资源丰富,运距短,价格低;电力供应充足;交通便捷;占用土地利用价值低;园区所在区域地势开阔,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产品市场需求量大,易于形成产业聚集区;依托北屯市中心城区居住区,给予园区企业职工良好的居住环境。园区规划建设用地绝大部分为未利用土地(戈壁滩)、荒漠草场及一般农用地;内外交通便利;园区通信设施相对完备;园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总体尚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园区规划符合《北屯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国家及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延伸了相关产业链,因此园区选址及产业发展方向基本合理。
园区规划实施将有利于资源的科学高效开发,有利于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保护北屯市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北屯市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北屯市产业跨越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促进北屯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
但从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分析,区域水资源、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现状入园企业布局分散,未完全按照规划的分区入驻;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容量等对园区的建设形成制约。
园区的规划建设,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园区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才能保证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按本报告调整后园区的规划,基本可以实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园区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咨询,索取相关信息。
2. 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十师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屯市明珠街1号
联系电话:0906-7617595
联 系 人:陈世忠 邮箱:505625751@qq.com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东门
联系电话: 18599188829 传真:0991-2699521
联 系 人:马勇 邮箱:385416142@qq.com
七、 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公众参与是北屯市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直接反映规划区及周围地区公众对园区规划实施的意见和态度,对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由于公众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去对规划进行评价,因此,所反映出的意见更为直接、可信。了解社会公众对园区规划实施的态度和意见,收集公众对减缓园区规划建设带来环境影响的建议与要求,对完善园区规划方案十分有益。同时取得社会各界群众的配合与支持,可以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同时也为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公众意见调查方式与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
采取网络公示、专家咨询与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咨询采取征求及走访工业园区、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的意见形式进行。在本次规划网络公示结束后邀请北屯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行业专家等,对园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初稿及规划进行专家咨询。
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其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十师北屯市域内,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村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
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问卷84份,回收问卷84份,回收率100%,大于发放总量的90%。
(3)信息公开方式
规划环评信息二次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方式向环评单位、规划编制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以及咨询相关问题。
(4)信息反馈安排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园区扩区规划情况?
(2)您对园区及其周边目前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
(3)您认为园区功能定位及产业结构是否合理?
(4)您认为园区扩区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5)您认为园区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是否可以接受?
(6)您认为园区扩区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7)综合考虑,您是否支持园区扩区规划及建设?
九、 公示期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十师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