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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1 22:21:5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按照第十师北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师市上下全力以赴、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及要求

(一)防护类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鞋套/靴套等。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三)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捐赠企业需提供捐赠物资清单,清单应包括捐赠物资的品名、数量、型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名称、金额等信息。捐赠前请先与物资捐赠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二、 捐赠途径及联系方式

(一)捐款

收 款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兵团分行

账    号:3086 1701 0400 0248 8

行    号:103884486177

联 系 人:左海波

联系电话:18199617272

(二)捐赠物资

接收地址:新疆兵团第十师北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障组

联 系 人:孙建民

联系电话:18119052917

三、 说明

(一)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和邮局汇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及其他符合人道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票据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捐赠款物服从第十师北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全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第十师北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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