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兵团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研究拟定师市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师市公安工作。
2、 组织参与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处置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突出事件。
3、 依法管理师市社会治安秩序、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4、 管理、协调、处理师市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5、 管理师市辖区内防火监督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
6、 指导、监督师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 负责师市范围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师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制业务建设。
9、 负责师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0、 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1、 负责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査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12、 负责师市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13、 承办师市党委、师市和兵团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0906-3903167
纪 委: 0906-3903161
督察支队: 0906-3903161
治安支队: 0906-3377757
刑侦(经侦)支队: 0906-3903163
交警支队: 0906-3372334
消防支队: 0906-3303169
法制支队: 0906-3903161
宣传科: 0906-3903259
警务保障科:0906-3903246
森林分局: 0906-3371005
办公地点:北屯市昆仑街235号
联系方式:0906—390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