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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住建局 时间:2020-04-26 18:00:31 浏览: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隗发展凰利和年度计划井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井监督各团场(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性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杜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兵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六)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管理施工图及消防设计规范审查,参与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贯彻落实兵团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兵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九)拟订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十)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团授予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治理中心下移,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环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让职工群众住有所居。

内设机构:综合科

办公地址: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409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10:00—14:00 ; 下午16: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06-3378230

部门负责人:徐龙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