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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

发布时间:2021-01-30 10:28:3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财政局    浏览:

各相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选择确定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兵财金〔202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师市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择优选择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师市将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以服务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在兵团10家中标经办机构中择优选择在师市设立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及承诺1年之内在师市设立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经办机构在师市各团场开展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业务。请各相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与2021年2月4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方案。第十师北屯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后确定2021-2023年在师市各团场开展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农业保险机构设立、专业技术人才、偿付能力、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范围、单位保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理赔保障、农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保障措施、服务承诺、以“商业险+附加险”方式定制化的农业保险产品,其他需说明事项(主要写机构在承办农业保险业务方面的优势)。

方案中的保险费率和单位保额按照《兵团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中标企业报价表》确定,奶牛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单位保额。


联系人:霍允江            联系电话:0906-3371281


第十师北屯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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