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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新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18:50:0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发改委 浏览:
一、 招标条件
第十师新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物资采购项目已经由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2」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师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65万元。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市、181团、182团、184团、185团、186团
2. 招标规模:
(1). 视屏监控系统:红外球机、网络摄像机、64路NVR、监控专用硬盘、交换机、显示屏、机柜及辅助材料等。
(2). 门禁系统:电脑、智能手机、门禁等。
(3). 生活物资:电视机、桌椅、床(含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清洁用具及其他必备生活用品。
3. 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截止日期 |
BZGC-[2022]97 | 第十师新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物资采购项目 | 本项目招标文件供货要求及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 北屯市隔离点2022年6月15日前,各团场隔离点8月15日前。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3.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施设备的类别。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至少须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
无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为。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 领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10:00到2022年5月20日20:00(北京时间)
2. 领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5月19日10:00到2022年5月20日20:00(北京时间)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第十师北屯市天骄玉街2号楼4楼)领取招标文件。
五、 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线下报名线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务网http://bts.gov.cn/发布
七、 发布公告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地址:第十师北屯市
联系人:刘晓琴
联系方式:0906-3311776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
地址:第十师北屯市天骄玉街2号楼4楼
联系方式:1339993839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伟铭、张永利
联系方式:1339993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