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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7:48:4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宋金梦 浏览:
为强化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确保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师市将在5月29日至6月19日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止市区、团场城镇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午间(中午12:00时至14:00时)、夜间(晚上22:00时至次日8时)施工;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严禁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在中、高考时间(2023年6月7日至8日,6月17日至19日),位于各考点、居民区附近以及会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全天候停止施工;
二、 在午间、夜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或者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修等活动;
三、 在市区、团场城镇范围内20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切割钢材、铝合金、石材、木材等加工类项目;
四、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五、 所有机动车行驶必须遵守禁鸣、限行、限速等规定,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音响设备,控制音量;
六、 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打师市投诉举报电话0906-3370731、0906-3378230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