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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拥军联盟”招募公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3-06-27 19:34:11 浏览:

为全面提升师市社会化拥军水平,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形成党政主导、军地互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双拥大格局,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获得感,现广泛号召师市各界积极加入“拥军联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旨目标

拥军联盟以“让军人职业受尊崇、退役军人受尊重”为宗旨,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秉承“政府引导、部门协同、自愿参与、志愿服务”的原则,鼓励第十师北屯市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自主或协商确定优先优惠项目,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服务、优先待遇、优惠价格、困难帮扶、就业援助、绿色通道等彰显拥军的各类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目标在第十师北屯市落实生效。

二、 招募范围

守法诚信,社会信誉良好,有意愿参与拥军活动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涵盖自愿为持有优待证等有效证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酒店住宿、餐饮娱乐、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油气能源、教育培训、商品房销售等各类企业和机构。

三、 招募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现象。

(二)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先、优待、优质、优惠服务及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三)在师市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认知度和影响力,能够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主体合法、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经济效益好;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四)优先选择有能力直接服务保障部队遂行军事任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特别是连锁企业优先考虑,不得招募涉外企业和组织。

四、 服务内容

自愿申请加入“拥军联盟”活动的单位,结合自身主营业务、技能、知识或商业经营等实际情况,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和优待或解困帮扶;帮助退役军人及军属创业就业;在业务范围内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绿色通道;为部队建设开展力所能及的技术服务和支前保障;积极参与双拥国防教育宣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五、 报名方式

即日起,有意参与的企业和机构可填写《第十师北屯市“拥军联盟”加盟申请表》《第十师北屯市“拥军联盟”服务承诺书》按照所属区域,连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违法犯罪承诺书,盖章后送达所在团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六、 相关要求

经审核通过加入“拥军联盟”活动的单位,由第十师北屯市双拥办发放拥军企业、门店牌匾,同时定期接受拥军服务考核。由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对成员企业、社会组织的拥军承诺、服务台账等常态化监督管理责任,对不履行承诺、服务质量差的单位,及时取消“拥军联盟”拥军服务资格,收回牌匾;对优惠措施大、服务对象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予以表扬,并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提升社会化拥军服务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


附件:1.第十师北屯市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热线

                 2.第十师北屯市“拥军联盟”成员单位自律公约

                 3.第十师北屯市“拥军联盟”加盟申请表

                 4.第十师北屯市“拥军联盟”服务承诺书


第十师北屯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