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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温馨提示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0-10-01 21:02:33 浏览:

广大用户:

我市供暖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供热分公司计划自2020年9月30日起,对养老院、医院、学校、幼儿园进行供暖,目前居民小区正在逐步升温供暖。为保证供暖管网的正常运行,保障广大用户满意取暖,现就相关常识温馨提示如下:

1. 供热开始后,经一段“蓄热”过程,采暖房间才能达到合格的温度。

2. 暖气散热器周围要保持良好的散热空间,不要堆放杂物。

3. 采暖管道上的各种阀门,经调试后,不要随意关闭和开启。

4. 采暖房间的门窗应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

5. 长期不在家的用户,可将自家供热阀门关闭,待回家后将阀门打开,避免水淹事故的发生。

暖气不热,发生“憋气”,该如何处理?

暖气不热,发生“憋气”时,热用户可自行对暖气片拷壳进行松动排气,如果不了解或不清楚怎样处理时,可以拨打供热单位检修电话予以帮助。

暖气漏水,该如何处理、报修?

如果发现暖气出现漏水,最有效的办法是先用抹布缠绕,可有效减缓水势,根据水流情况做好接水处理,并立即通知供热维修人员。


供热分公司服务电话:0906-3908103

                                  0906-3908101


新疆北屯电力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