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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十师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2-05-25 17:30:5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人社局    浏览:

近日,笔者从第十师社保局获悉,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特困行业纾困政策,十师北屯市按兵团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通知要求,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哪些企业适用?实施的期限是多久?如何办理?缓缴是否影响待遇……?笔者带着这些问题到十师社保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进行了解。


十师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缓缴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三项社保费单位应缴纳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前进行补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6月,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业、工伤保险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税务部门要及时提醒企业补缴。


社保局工作人员还介绍,此次缓缴,十师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十师社保局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进行审核。


社保局工作人员说,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技能补贴政策。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政策;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补其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兵团社保费缓缴政策的出台减轻了困难企业和职工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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