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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0 18:45:12 信息来源:师市残联 编辑:第十师北屯市 浏览:
《第十师北屯市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促进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了安排部署。明确了2022-2024年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等内容。
《行动方案》提出,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师市辖区内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实现师市新增残疾人就业96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行动方案》决定,在三年内实施以下十项举措: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专项举措;二是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专项举措;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专项举措;四是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专项举措;五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专项举措;六是实施农村(连队)残疾人就业帮扶专项举措;七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专项举措;八是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专项举措;九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专项举措;十是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专项举措。
《行动方案》明确了政策、资金、等保障条件。师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团(镇)要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细。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链接: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