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交通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07 16:19:5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交通局 浏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保证电子政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我局成立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我局电子政务工作。
第三条 我局的电子政务工作主要包括网络管理、办公系统管理、网站信息管理、其他业务系统管理等。
第四条 党组书记杨云军同志,为电子政务信息工作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包括:协调、监督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制度及督导落实;负责电子政务及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协调工作;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做的突出优秀的人员要给予激励和相应的奖励。
第五条 局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编辑、审核、报送、考核、通报等工作。
2、做好文件、信息的上传下达,对重要信件及时备份,同时上报分管领导;及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局各项工作动态信息的发布,内容更新及时、准确。
3、负责网络设施和网络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确定用户可以共享的网络信息和对用户网络操作、信息上传下载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章 电子政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电子政务信息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任务是宣传法规政策,反映工作情况和动态,为领导了解情况、实施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信息。
第七条 电子政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有:
1、电子政务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具有针对性,突出准确性、综合性、连贯性,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全面、有效的信息参考依据。
2、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中的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3、年度计划安排、工作总结;
4、应急管理类信息;
6、最新通知公告、便民服务。
第八条 局对外报送的政务信息,要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第九条 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任何危害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 对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局宣传报道奖励制度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本网站是以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局网站为依托,利用互联网联接,实现信息化资源共通共享。网上信息政策性、敏感性非常强,要求工作人员增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意识,发现本网站有不良信息,应及时报告局领导,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本网站不得发布或上传涉密信息,上网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十三条 在局党组领导下,实行网络管理制度。由交通局办公室专门负责网站管理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网站管理、更新等工作职责,承担信息收集、分类整理、信息发布、完善内容、更新页面、维护正常运行等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建立上网信息审查制度。严把“四个环节”:一是搜集。各单位将承办的工作部署及编写的工作要闻、工作动态等文字、图片材料,归集放入电脑文件夹或u盘。原则上一周一归集,重要内容随时搜集。二是分类。办公室于每周五下午将各单位搜集到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版块进行分类,存入电脑或u盘,以备领导审查。三是审查。由局保密领导小组对本期拟发布的各种信息进行审查,涉及全局工作的敏感信息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四是发布。网络管理员对已经审查过的信息进行编辑、发布,确保下周一上午浏览新内容。网上信息只能由网络管理员发布,其他人员无权添加内容。
第十五条 为充实、丰富网页信息,各单位不定期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程、监管办法、领导讲话等内容制成电子文件夹,发送至网络管理员,经审查后编辑发布。
第十六条 各单位工作动态、简报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网络管理员处,由办公室整理,经审核后发布。
第五章 在线回复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北屯市政府网站上凡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办理,在7个工作日内以单位名义做出答复。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帖子,要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作出必要说明,并切实加快办理回复工作节奏,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师市网上在线回复工作的规定,快速办理,及时回复,做到“每贴必回”。在线回复内容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涉及相关业务的单位在办理网上回复过程中不得推诿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