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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发布:发改委 时间:2023-12-26 12:12:11 浏览:

师市发改发〔2023〕94号


第十师188团:

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兵发改基础发〔2023〕350号)要求,现将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提前下达至你们,用于以工代赈建设(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

二、 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740万元,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项目主体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督促管理等工作。

(一)支持范围。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向“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特别是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就业率相对较低的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需救助人口参与工程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兵团“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已明确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林业草原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四)实施方式。要严格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认真做好计划实施,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动报酬比例和带动连队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连队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你单位接此计划后,请立即开展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个月内实现开工建设,确保国家资金及时发挥“赈”的作用,带动当地职工群众就业增收。

三、 组织实施

你单位要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所在团场、连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连队、连队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项目单位,通过组建连队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师市发展改革委将监督项目团场和连队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连队群众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督促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在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放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连队在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以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全面借鉴近年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师市发展改革委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指导团场加快或建华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1日      

     


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单位:万元  

师团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拟开工日期

拟建成日期

投资类别

资金需求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非人次)

预计发放劳动报酬金额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非人次)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备注

第十师188团

2024年第十师188团斗渠防渗工程(以工代赈)

斗渠防渗7.51千米,修建13座集水池,配套渠系建筑物28座,其中水闸19座,农桥9座。

2024年4月

2024年11月

总投资

395

50

71

50

2


中央财政资金

370

其他资金

25

第十师188团

2024年第十师188团千亩桃园提升项目(以工代赈)

改造节水灌溉面积1189亩,建设泵房1座(含首部设备)、沉砂池1座、地埋感官6.32千米,地面支管4.3千米,闸阀井15座、排水井12座、10kv电力线路1.0千米。

2024年4月

2024年11月

总投资

386

50

69.5

50

2


中央财政资金

370

其他资金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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